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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管“官”也为“民”,看行政审判工作如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2023-11-17 09:47:04 打印 字号: | |

在大众思维里,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似乎就只是单纯地审理“民告官”案件,似乎很难与区域的营商环境建设联系起来……

但通州法院的行政庭干警们一直在思索,如何在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的基础上,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逐步形成了以调查研究为“问诊”手段,以延伸职能为源头预防,以司法建议为“对症”良方,以诉讼保障为安心承诺的“四环递进”式法律服务体系,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面对面调研,了解需求

“我们这个集体林场成立三年多了,算是正在成长中的企业。虽然是短短三年,但因为身处副中心,让我们感受到发展真的太快了,对我们的管理建设也带来不小的挑战。所以我们想更多地了解一下与政府签订协议以及拆迁补偿、依法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保等问题,希望行政庭的法官能给我们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2023年9月15日,北京通州张家湾集体林场的张场长拨通了12368诉源治理热线,提出了法律支持和指导需求,希望能与法院进行一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张家湾集体林场作为张家湾镇重点集体企业,担负着保障通州区基本森林红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多重使命。在接到12368诉源治理工单后,9月21日,通州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崔鸿伟与法官助理陈幽燕前往张家湾集体林场开展了“面对面”的调研座谈。

在对林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后,崔鸿伟副庭长围绕林场关心的各项法律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明晰了企业生产经营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进一步指明了林场及其员工的权利保障与救济方向,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林场的健康、安全发展。

以企业切身需求为导向,通州法院行政庭积极推进涉企诉源治理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靶向了解企业需求,先后实地走访8家民营企业,以“小支点”撬动营商环境优化。

专业授课,释法明理

“我们目前正在进行的违建拆除工作,涉及一些中小企业的厂房和设施,部分企业对我们的拆违工作不太理解……”

在一次通州法院行政庭就涉某镇拆违案件的执法实务问题开展的专项授课培训会上,镇里的同志向时任行政庭庭长邱春阳提出了疑问。

随着通州区创建“基本无违建示范区”工作的持续推进,部分中小企业的厂房被纳入拆违范围,在违建的调查、认定及拆除过程中,建设者往往不认为所建建筑系违法建设,进而引发行政、民事等争议诉讼。

“‘基本无违建示范区’创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在坚决贯彻落实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违建认定的过程中,要综合性地进行甄别,尊重历史客观情况,合法合理认定,依法依规拆除。”邱春阳庭长回答道。

为充分保障拆违工作中的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通州法院行政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授课服务,在授课内容中专门开辟中小企业权益保护专栏,通过培养专业、规范的执法队伍人员,在执法端、源头端减少争议发生,使拆违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

司法建议,法治“良方”

近日,在通州法院行政庭审理的一起仲某某诉某区交通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案中,承办案件的崔鸿伟法官发现,涉案某汽车公司生产的某款新能源汽车在智能钥匙识别与安全驾驶方面存在隐患,可能会对司乘人员造成潜在风险,且该隐患在此款新能源汽车中并非个案情况,有必要及时向汽车公司发出预警和建议。

于是,崔鸿伟法官在进行充分调研后,及时向该汽车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提议考虑将智能钥匙的识别距离、位置、车辆启动条件,以及车辆误操作下的应急智能处理机制等做进一步优化设计。同时倡议该公司就此问题展开专项调研,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切实确保车辆驾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贵院的这份司法建议分析充分、考虑全面、意见中肯,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立即着手研究相关问题和改进方案!”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涉案汽车公司的高度重视与积极响应,涉案汽车公司的工作人员专门回电向崔鸿伟法官表示感谢。

通州法院行政庭坚持以“小案件、大格局”的角度出发,用好、用活司法建议的“小工具”,架起企业生产、产品质量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间的“大桥梁”。近年来,通州法院行政庭就部分涉企业案件向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各类司法建议6次,均得到了有效回函与反馈,依法保障企业合法利益数千万元。

简案快办,跑出司法“加速度”

“没想到在今年诉讼案件量如此巨大的情况下,我们公司的这个案件从立案到出具裁判结果,只用了短短59天,切实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公司又可以回归正常的生产经营了。”某科技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刘律师感慨道。

在黄某诉某区规自委、北京市规自委投诉举报及行政复议一案中,黄某认为该科技公司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的行为,要求辖区规划部门予以查处,在规划部门经调查认为该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且经市规自委复议维持后,黄某不服向通州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了解到该公司的生产厂房因案件调查问题仍处于停产状态情况后,该案承办人佟艳艳法官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前往涉案场地进行了实地勘查后立即安排开庭事宜,并在案件开庭审理完毕后的一周时间内作出了判决,认定行政机关的调查结论正确,涉案建筑不属于违建,驳回了原告黄某的诉讼请求,该公司得以在最短时间内继续生产经营工作。

从诉讼端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尽可能将诉讼周期对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影响降至最低,是通州法院行政庭对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作出的用心承诺。为此,行政庭多措并举,为便捷企业诉讼提供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法律文书电子送达、证据材料无纸化交换、审判团队领域化组团、涉企案件专业化审理等工作机制,并制作了《中小企业便捷诉讼承诺书》,承诺当好司法审判的服务者、当好创新创业的呵护者、当好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实行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全力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力争做到涉企案件快办、快结。对涉及中小微企业或重点项目案件开辟快审、精审通道,严格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通州法院将继续以行政审判为支点,搭建“官民”共促营商环境优化桥梁。深化“四环递进”式法律服务体系,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精神,找准行政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环环相扣地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全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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