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2月6日上午,通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经纬应邀在通州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会前讲法。
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孟景伟主持,区政府主要领导、各委、办、局、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以及特邀领导、特聘专家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前学法。
李经纬院长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政府信赖利益、坚持行政公开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讲授。
根植依法行政意识 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合法行政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首要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积极实施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不得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在实施减损行政相对人权益或者设定义务时必须有法律的授权,而且要遵守法的效力层次,否则可能构成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同时,在增进公民利益和社会福祉的授益行为,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解决好群众的“急愁难盼”问题。
依法维护信赖利益 筑牢诚信政府形象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法治原则之一。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如若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政府应确保政策、法规的严肃性、统一性和连贯性,筑牢人民群众对于政府的信任,让诚信政府形象立的住、立的稳、立的长久。
释放阳光执法动能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行政公开原则是现代社会行政活动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目的在于增加行政的透明度,加强公众对行政的监督,防止行政腐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要将公开意识贯彻于依法行政始终,作出行政决定时要充分说明理由。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要实现全程留痕可视化,加强档案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还旧账的同时,不再添新帐。另一方面,希望各行政机关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队伍稳定性,加强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最后,李经纬院长还结合具体案例从程序正义、举证责任等方面讲述,建议行政机关对标行政审判要求,约束、规范和指引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李经纬院长此次会前讲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案例生动,内容全面,深入浅出的讲解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通州法院将继续紧扣区域高质量发展大局和基层社会治理需要,立足区位优势,聚焦良法善治,一如既往地笃行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打造行政审判“司法高地”,依托府院联动推进副中心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