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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宋庄法庭蔡俊清庭长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0-07-28 15:34:31 打印 字号: | |
  2008年3月,我院宋庄法庭庭长蔡俊清荣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颁发的“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蔡俊清同志自1989年到法院工作以来,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明。她牢记党的宗旨,忠实履行职责,从事审判工作近二十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经作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的接见。此次荣膺“全国三八红旗手”, 既是对蔡俊清同志出色工作成绩和优秀领导能力的进一步肯定,也是全国妇联对首都女法官的鞭策和鼓励。
责任编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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